吴女士问: 我是小餐饮店的服务员,前段时间我在端茶水的过程中撞上了在店中嬉戏玩耍的邻家小孩,并将小孩烫伤了。现小孩父母要我赔偿医疗费,我叫他向老板要,老板却说赔偿款将来要从我的工资里面扣。请问老板这样做合法吗? 本报释疑:作为雇员,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将小孩烫伤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才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此情况下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你并未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致人损害的责任应由雇主即老板来承担。另外,邻家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对造成损害有一定的过错,这样可以适当减轻你老板的责任。所以小孩父母如果要赔偿的话应直接向你老板主张。 |